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安康高新区、瀛湖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发改办法规〔2019〕752号)及《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陕发改法规〔2020〕487号),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编制了《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本目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重要部署,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提高公共资源配置质量效率的客观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本目录贯彻实施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公开,推进“阳光交易”,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时效,维护交易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本目录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5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42个具体公开事项。未明确的公开事项,可参照本目录执行。
三、本目录实行动态调整,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各方面意见并及时反馈,我办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2年版)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审监委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