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榆林市相继印发通知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招标人提前30日发布项目招标计划,并已在西安市、榆林市、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媒介公开信息。全省探索建立招标计划发布制度初见成效,进一步增强招标投标市场透明度,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探索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实现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向社会公众全方位、全视角、有计划的展现,便于潜在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准备,也有利于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激发市场活力,助力营造公平高效透明的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今年,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将该项工作列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先行先试。
西安市、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监管和服务职能,从加强政策宣传、督促计划编制、完善系统功能等方面统筹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明确提前公开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主要招标内容、估算总投资额、计划招标时间等招标计划内容。方便市场主体提前了解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实施后,西安市和榆林市已主动公开了西安高新增材制造产业园区项目外幕墙工程、国家授时中心科学园园区动力中心及电力外线工程和黄河东线引水管线、河流生态治理等多个省市重点项目在内300多个项目的招标计划,收到良好效果,得到了投标企业的认可和肯定。
下一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及时宣传和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提高招标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招标计划发布精准性、及时性。同时,指导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挥服务职能,不断完善系统信息发布功能,加快推进各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用,提高发布工作的便捷度,为招标计划发布提供方便快捷的发布渠道。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